⑴、属出租营运的新购捷达车质量担保期为自购车之日起(以购车发票为准)一年或10万公里(以先到达为准)。 ⑵、除出租营运用的新购车辆,质量担保期为自购车之日起(以购车发票为准)2年或6万公里(以先到达为准)。 ⑶、特殊件和易损件除外 特殊件:控制臂球头销,前后减振器,等速万向节,喇叭,蓄电池,氧传感器,防尘套,三元催化器。 易损件:灯泡,轮胎,火花塞,全车玻璃件,前后刹车片,风窗雨刮片
下属情况不属质量担保范围: ⑴、正常磨损 ⑵、车辆使用中未按《使用说明书》,《保养手册》的有关规定使用轿车,或超负荷使用轿车(如用作赛车)等,或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。